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廉洁自律要求
2017年秋季学期已经开学,中秋节、国庆节又即将来临,为深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现就“双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作如下要求:
领导班子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中央反腐倡廉、抓作风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全校教师,尤其是党员教师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极端重要性,要牢记身份,严守底线,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微信红包、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对于违规违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个人,一律从严处理;对于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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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井实验小学校长室
党支部
工 会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