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
填写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健全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党支部对党员的管理监督,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名党员。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和部署,现将《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发放给各个党支部,请各党支部书记做好如下工作:
1、《中国共产党党员活动证》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登记、填写、发放。党员记实管理实行“一人一证一编号、一事一记一考核”。
2、请各党支部书记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情况即时记录,并根据对党员全年表现及民主评议情况,每年至少记录一次奖惩、发挥作用情况,记录结果让党员确认。
3、此证由党支部书记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个人不得涂改。
4、党员负责日常保管,每次参加支部活动需带上党员活动证。
5、党员应妥善保管此证,如有遗失应及时向发证党支部报告,此证所列内容填写已满或遗失,可申请领取新证。
附件:《党员活动证发放情况表》
三井街道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