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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员年度民主评议暨党员民主测评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03   点击:   来源:原创   作者:陈国强

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员年度民主评议

暨党员民主测评的通知

    根据党章规定,现就认真做好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与对象

参加2022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但对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

二、评议时间、地点

20231月8午,集中典雅校区一楼教室(详见会议通知)

三、党员评议议程

各党小组在蹲点校长负责下,要采取召开党员大会的形式,按照以下流程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个人自评。各党小组召开民主评议会之前,指导党员梳理回顾一年来工作,对标“五个一”完成自评小结。支委成员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二)党员互评。支委会成员要带头互相进行民主评议,其他党员依次进行。党员之间互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搞一团和气。

(三)民主测评。全体党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填写《2021年度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缺席会议次数、学习强国积分及通报次数以公示的结果为准,由各党小组长填写完成。

(四)确定等次。党小组无记名投票党员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本组人数的30%。党支部委员会召开会议,根据评议测评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褒奖,作为新一年度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的依据。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上报上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四、党员民主测评行政

党员对校级领导、行政、新任行政以及选人用人进行无记名评议,由蹲点校长收齐,交党支部统计汇总。

五、评议要求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集中学习、相互交流。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

2.后续跟进,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工作有提升潜力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党小组、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

4.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

    5.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小组要于20231月12日前及时将党小组意见填入“党员民主评议表”,并将评议工作情况(附:《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党员及行政测评汇总表)报支部。

 

 

 

 

 

附件1

 

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有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现提出如下“十不准”规定:

一、不准党员领导干部无故缺席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

二、不准减省集中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会前准备环节。

三、不准照抄以往对照检查材料,或者抄袭他人材料。

四、不准避谈上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五、不准以党组织书记个人对照检查代替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或者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代替个人对照检查。

六、不准自我批评空发议论、回避矛盾,讲成绩多、谈问题少。

七、不准回避隐瞒巡视反馈问题、谈话函询等情况,接受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情况,个人、家庭、亲属重大事项情况。

八、不准以工作问题代替思想问题,以集体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

九、不准只安排部分同志对发言同志开展批评。

十、不准以笼统性、原则性、无针对性的改进计划代替整改措施。
附件2

 

基层党组织班子民主评议表

 

评价项目

评价意见

较好

一般

总体评价





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对班子意见

建议


说明:1. 请在相应栏中打“√”2. 本表中基层党组织包括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附件3

党员民主测评表

  测评项目

     及评价

       意见

 

           

总体评价

政治坚定

执行纪律

道德品行

发挥作用

较好

一般

较好

一般

较好

一般

较好

一般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说明:请在相应栏中打“√”,优秀比例不超过30


中国共产党党员民主评议表

2022年度)

 

单位 新北区三井实验小学            填表时间   20231月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入党年月


工作单位及党内外职务


党员个人民主评议

 

 

 

 

 

 

 

 

 

 

 

最得意的一项工作:

 

 

 

 

 

最遗憾的一件事情:

 

 

 

 

 

结对一个学生变化:

 

 

 

 

 

结对一个教师成长:

 

 

 

 

自我剖析一个问题:

 

 

 

 

对支部建设的意见:

 

 

 

签名:

 

党员自我认格


《学习强国》

本年度累计积分


党小组

意见

 

 

 

 

 

党小组长:

 

     

党支部

意见

学习强国通报次数:      

组织活动缺席次数:      

 

 

 

党支部书记:

 

   

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

 

党(工)委

                                                              

 

  

1“党员个人小结”:要全面真实地反映党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2“党员自我认格”:分为优秀、合格、基本不合格和不合格。

3“党支部意见”系指支委会在党内民主评议和党内外群众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分析与综合所形成的、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过的定格意见。

4“上级党组织审批意见”系指基层党的总支部、党委对被评定为优秀党员、基本不合格或不合格党员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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