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地落实,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构建和谐校园,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三井实验小学三(12)班开展了“预防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的安全教育活动。
3月23日,常州市妇联联合市教育局、市共青团团委等多家单位共同开展的“生命关爱·法润心语”公益课堂走进了三井实验小学。江苏常强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杨珑律师为我校三(12)班年级少先队员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一.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杨律师首先通过影片《黑暗荣耀》中主要人物之间发生的矛盾冲突向队员分析了校园欺凌行为带来的危害。接着给大家讲述了两个生活中的校园欺凌的真实案例,更直观地展现校园欺凌行为对孩子的生理和心理造成的巨大伤害。
二.校园欺凌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校园暴力呈现低龄化、群体性、网络化特点。有专家分析,这其实是长期积淀的社会问题——家庭教育缺失的外露。有以下几个原因:
原因1:过分溺爱,孩子唯我独尊。
原因2:缺少关爱,心理灰暗。有些父母忙于生活,忽略了对孩子的沟通和心理辅导。
原因3:学生法治观念薄弱。
原因4:对影视、动画、游戏的模仿。
杨律师通过大数据显示校园欺凌的特点就是低龄化和群体性,所以杨律师特别强调校园欺凌无小事,希望家长、孩子、老师都引起重视,要从细微处发现孩子的变化。
三.当遇上校园欺凌,我们应该: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可以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为每一个“少年的你”铺设洒满阳光的成长之路。我们也将持续深入做好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提高青少年预防校园欺凌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远离欺凌伤害,切实维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健全防治长效机制,进一步净化校园环境,共建平安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