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区三井实验小学党支部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
(试行)
一、学校党组织会议直接讨论决定事项清单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安排和工作报告、上级党组织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整改落实情况、党内集中学习教育等方面重要事项。
(三)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党组织重要规章制度和学校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党组织重要文件的印发、修订、废止等。
(四)学校党员大会工作报告及执行决议决定的重大举措,学校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等。
(五)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党组织班子、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
1. 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
2. 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干部教育、培训、选拔、管理、考核和监督以及挂职援派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 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置及中层干部的任免;
4. 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5. 推选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提名拟以学校名义推荐的专业委员会等学术组织人选;
6. 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其他人才工作重要事项,加强人才政治引领、政治吸纳、政治把关的重要措施;
7. 离退休干部教师工作有关事项;
8. 需要研究决定的其他事项。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党组织工作经费预算和使用、党费收缴使用,党群工作机构设置与调整、党务人员配备、党内表彰奖励与处分,以及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撤销、换届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七)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领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八)加强对学校关工委、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少先队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领导,强化党建带关建、团建、队建,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管理,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等事项。
(九)学校参与国家、省、市和县(区)重大活动、重要政治性任务等方面的事项。
(十)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事项。
(十一)需要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校长办公会议提交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
(一)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招生考试、行政管理等重要工作事项。
(二)加强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校思政课教学质量,依法依规落实课程方案、选用使用教材,组织开展学校文化活动和科学普及活动,开展家校社协同育人等相关工作计划。
(三)教师队伍建设、学生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校园建设等学校发展的重要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和具体规章制度等。
(四)学校教育教学评价、审议、评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五)教育教学、行政管理的区级以上表彰推荐和全校性表彰事项。
(六)学校内部教育教学管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
(七)学校人才工作规划,人才管理服务、引进计划和激励保障等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