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井实验小学党支部第四季度党员大会
暨增补支委委员选举方案
一、大会时间、地点:
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现定于12月2日(周一)下午3:50,在典雅校区一楼报告厅召开2024年第四季度党员大会。
二、主要议程有四项:
(一)增补支委会委员
三井实验小学党支部现有在职正式党员91名,退休党员19名。按照党章规定,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于2020年11月任届期满后,进行了换届选举。现任7名支委会委员如下:
徐燕娟同志担任支部书记,陈国强同志担任支部副书记。其中纪检委员:陈国强,组织委员:丁志根,宣传委员:朱春玉,保密委员:周苏明,青年委员:马晓明,统战委员:奚峰艳。
现因校级领导岗位调整原因,经支部委员会讨论,拟定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支委增选,差额增选支委委员2名,王宣艳、龚磊、张曙贤作为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基本情况、《选举办法》见附件),进行差额选举。
(二)关于沈金同志考察期满,能否按期转正的大会表决
大会议程:
1.沈金同志宣读《转正申请》。
2.介绍人何其佳、朱春玉同志介绍沈金同志的情况。
3.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沈金同志能否按期转正进行充分讨论。
4.沈金同志根据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5.对沈金同志能否按期转正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6、通过本次支部大会的决议
(三)布置党小组、党员积极投入思政课堂跨学科主题研究,及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的工作部署。
(四)徐燕娟书记作部署动员,明确工作要求。
三、参加对象: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
四、注意事项:
1、预备党员不具备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活动,但不参加投票选举。
2、活动过程中,请保持肃静,手机关机或静音状态。
3、无特殊原因,书面请假请示支部书记批准同意外,其余情况均不得缺席会议。
请同志们及早安排个人工作,稍提前到会。
中共三井实验小学党支部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1:三井实验小学党组织党员选举大会选举办法(修订稿)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党组织的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1.三井实验小学党组织新一届委员会委员,由本次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大会的选举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进行。
2.本党组织中共正式党员有被选举权,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未出席大会的党员,不参加投票,也不可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3.党组织增补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是经支委会认真讨论,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建议名单,报经区委教育工委同意,提交本次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4.三井实验小学党组织增选的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2名,候选人共3名,差额1名。
5.大会选举时,到会正式党员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票上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出席会议的正式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或弃权。若同意,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若不同意或弃权,则不做任何符号。如果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自己要选举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
6.大会投票选举后,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实发选票数,会议选举有效;多于实发选票数,会议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每张选票上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整张选票上无任何选举符号的为弃权票。
7.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际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当选。当获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进行投票。重新投票后,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在得票数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产生,也可以经党组织委员会讨论,并征得多数党员同意后,不再进行投票选举。
8.填写选票时请用钢笔、碳素笔或圆珠笔,符号、字迹要清楚。
9.大会选举设监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党支部提出建议名单,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名单由党支部指定,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10.计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报告选举结果时,按得票多少为序。大会主持人宣布增选委员会委员名单时,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11.本选举办法经本次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